罗水字﹝2020﹞24号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工程建成后,后期运行管理更为重要。为此,区水务局把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护问题,作为全区水利工作的政治任务和攻坚任务,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积极落实区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 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监督电话。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后管理,建立“有偿供水,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做到以水养水,实现水商品化,以促进供水工程走向良性运行轨道,保障公司长期发挥效益。按照水利部《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监督管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罗庄区实际,制定如下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监督管理方案。
一、供水单位成立情况
按照《临沂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临政办字〔2018〕218号)安排,“市水务集团与市辖五区统筹推进城乡供水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一体化”的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与临沂市水务集团签订“罗庄区城乡供水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合作事宜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罗庄区城乡供水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了“临沂市罗庄区供水经营协议”。由临沂市水务集团新成立的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投资,组织实施罗庄区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程建设任务。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管理,制定严格的运行管理、工程维护、水费计收(每村设一个总表,每户设一个智能水表)等制度。
二、监督管理职责
本方案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为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向傅庄街道、册山街道、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所辖村庄(社区)等居民区生活饮用水供水的工程。由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区水务局为行政监管部门,每月到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不定期进行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三、 监督检查内容
区水务局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主要是对输配水工程、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情况以及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十项承诺服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暗访、检查、督查等方式。
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听取直接责任单位情况介绍,向相关单位问询了解情况;
(二)实地检查工程管理、水量水质保障、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等情况;
(三)查阅有关管理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走访用水户;
四、监督检查问题认定
农村供水工程问题是指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的问题。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时与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交换意见,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予以确认。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可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辩。
五、问题整改
区水务局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对整改结果、效果进行销号。
附件: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十项承诺服务
罗庄区水务局
2020年4月2日
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十项承诺服务
一、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98.5%,管网水质合格率≥98.5%。城市管网平均压力≥0.14MPa,合格率≥99%。
二、 营业场所公开水价、收费标准、承诺制度,实行全年无休息日服务。
三、接到用户申请后,7日内给予答复、勘察。中小型管道工程设计10日内完成,设计变更率不超过10%。
四、管网维修及时率≥99%,紧急预案信息和现场处理率100%。接到用户报漏后,维修人员60分钟内到达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48小时。
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自验收之日起,两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免费维修。
六、 由于设备检修、电力故障、工程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提前24小时发布停水通告;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七、用户因欠水费需依法采取暂停供水措施时,提前72小时通知用户。
八、新用户报装接水,在符合受理条件下,2日内办理报装手续。单栋居民楼户表安装工程开工后30日内完成;企事业单位接水工程直径100毫米以下的开工后20日内完成,直径100毫米以上的开工后30日内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通水。
九、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10日内答复用户。
十、 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保修及用户投诉举报,并与当地12345、12319服务热线联动。
用户服务电话:0539-7373739
区水务局农村饮水监督电话: 0539-71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