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路政发〔2019〕6号
各科室、公路站:
现将《罗庄区公路管理局<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罗庄区公路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庄区公路管理局《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加强《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知晓率,扩大宣传覆盖面,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为下一步不文明行为执法打牢舆论基础。
二、活动时间
3 月上旬至4 月上旬。
三、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关于公布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的通告》
市政府发布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的通告后,及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力求达到牢记、熟知条例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的有明确罚则的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为下一步条例执法工作做好铺垫。
2、认真开展条例宣传“七进”活动
活动月期间,在认真组织好条例宣传进机关的同时,要分别到结对帮扶村、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村,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普及条例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条例宣传家喻户晓。
3、认真开展媒体集中宣传
充分利用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学习、转发、评论刊载的公告及漫画等,积极参与中心发起的知识问答、网上讨论等活动。充分利用好《条例》宣传漫画做好宣传工作,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条例宣传。
4、认真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结合“徽章接力文明你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将条例宣传作为第一季度活动主题,通过知识问答活动,吸引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扩大条例宣传效果。
5、认真开展不文明行为劝阻活动
结合3 月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组织公路志愿服务者走上街头,开展“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活动,教育引导市民积极践行条例,拒绝不文明行为。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成立罗庄区公路局《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徐光彩同志任组长,徐勤来、陈志喜、单晓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勤来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各科室、站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月活动,将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2、务求实效。要以条例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为目标,要突出重点内容、走进重点区域、抓住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条例宣传。要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促进条例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