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本级文件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7/2022-00000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4-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司法局
罗庄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罗司发〔2016〕11号


各街镇、街镇司法所:

根据《临沂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临矫办[2016]1号),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罗庄区司法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保护我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脱管失控,正在或可能发生的社区服刑人员行凶、闹事、自杀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发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吴兴华任组长、总指挥。下设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孟凡娟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吴兴华

副组长:区司法局局长           李学洪

             区公安分局局长        齐   磊

成 员:区民政局局长            沈庆荣

           区信访局局长            王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长强

           区综治办主任           朱时征

办公室主任:孟凡娟

办公室成员:张凤刚  周春  吕浩然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我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决定有关事项,提出决策建议;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进展处置情况;必要时派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处置、紧急救援;组织新闻单位采访,对外发布信息;上级交办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与对策

(一)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情况的处置程序

1、司法所知情后,应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同时,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司法所迅速前往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3、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司法所的报告后,应立即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化解矛盾,安排专门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重大事件。

(二)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情况的处置程序

1、司法所知情后,应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同时,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司法所迅速前往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查证工作。

3、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应迅速派人到达事发现场,组织实施处置工作,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宜。

4、有两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或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犯罪造成重大政治、社会影响的,以及社区服刑人员三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要在第一时间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获取信息后2小时内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人民检察院。

5、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和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总指挥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召集指挥部成员共同研究对策,认为确有必要派人前往事发现场的,应立即组织力量及时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处理。

6、突发事件有三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或造成两人以上死亡,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获取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情况的处置程序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组织查找,并及时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司法所在24小时内查找未果的,应书面报告公安派出所,要求派出所负责查找和追逃,司法所积极予以协助。

3、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查找,。

4、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罗庄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和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总指挥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分级报送上一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起因、种类、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工作方案和责任追查、整改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单位)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经常性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突发事件发生的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把各类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要组织演练,总结应急反应经验,适时调整充实预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区社区矫正机构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街镇、村社区矫正机构要做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管控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发生严重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上一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可请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罗庄区司法局

2016年4月22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