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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6/2022-00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公路中心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6-04
 公开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公路中心
罗庄区公路中心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路政发〔2021〕19号


各科室、公路站:

现将《罗庄区公路中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庄区中心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庄区公路中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根据《罗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罗政办字〔2020〕45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路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保障重大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6号);

5、《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19〕96号);

6、《罗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罗政办字〔2020〕45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罗庄区普通国省道的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等项目,以及其他属于罗庄区公路中心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2、积极预防,加强应急;

3、属地负责,部门联动;

4、信息发布,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罗庄区公路中心成立以周振华同志为组长,唐相伟、张学刚、魏强为副组长,刘艳菲、朱礼平、刘存俊、李怀彬、孙涛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接警、发布及应急响应、督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为本单位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科室。

(二)机构职责

紧密结合大气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要求,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督导辖区内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等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制定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和方案;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等项目应急响应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罗庄区公路中心接到罗庄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立即组织相应科室、公路站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做好巡查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三)应急响应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养护科、公路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公路保洁及养护工程项目的巡查,工程科要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养护科要加强公路日常保洁,确保机械化湿式清扫。除雨雪冰冻天气外,城区责任路段确保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重点路段适当增加作业频次;

除应急抢险外,预警区域内的工程项目要合理规划施工安排,加强施工区域、料场、预制场、拌合场等场所地面洒水、物料篷盖、封闭运输等抑尘措施。

2、Ⅱ级响应措施

养护科要加强对辖区内路面保洁及养护工程项目的巡查监督,工程科要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每天至少进行1次工地检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养护科要加强公路日常保洁,确保机械化湿式清扫。除雨雪冰冻天气外,城区责任路段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除应急抢险外,停止预警区域内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城区范围内禁止渣土砂石运输,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强化施工区域、料场、预制场、拌合场等场所地面洒水、物料篷盖等抑尘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停止施工。

3、Ⅰ级响应措施

养护科要加强对辖区内路面保洁及养护工程项目的巡查监督,工程科要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每天至少进行1次工地检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养护科要加强公路日常保洁,确保机械化湿式清扫。除雨雪冰冻天气外,城区责任路段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除应急抢险外,预警区域内工程施工作业全部停止。强化路面、料场、预制场、拌合场等场所地面洒水、物料篷盖等抑尘措施。

(四)应急响应解除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总结评估

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要对应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公路站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单位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成立专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切实保障应急响应落实迅速、有序到位。

(二)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及职责,合理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响应任务,细化应急响应责任,加强演练培训,确保应急响应效果。

(三)提供资金保障。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防尘设备购置、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以及具体的抑尘措施实施等所需费用,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顺利实施。

(四)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明确各级联络人员及方式,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预警信息,确保应急指令畅通,各项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五)严格责任追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出现政令不通、落实不力,或被上级部门批评问责、群众投诉等现象,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应急演练及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在每年采暖季之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另外,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密切关注舆论,及时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與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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