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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2-00002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7-03-17
 公开日期  2017-03-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罗教体字〔2017〕17号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科学应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教育秩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以开展“学生满意食堂”创建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购进、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等违规从事餐饮加工行为,全面查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无证照经营及使用违禁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促进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进一步完善,餐具消毒清洗、食品冷藏等卫生设施更加完备并得到有效使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和布局符合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水平,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环境,防止出现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排查环节

重点排查学校食堂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堂管理规范完善,不出漏洞;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饮食流动摊贩、小商店、小超市、小食品店等进行大排查。

(二)重点排查品种

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即食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排查内容

1.重点排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饮食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2.食堂操作间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对食堂内外环境卫生,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食堂餐饮具清洁及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3.重点排查学校商店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是否有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4.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的餐饮场所、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

三、具体安排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从3月17日至5月17日结束,为期2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7日-3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各自食堂及周边食品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组织力量对有关食品卫生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抓好整改,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于4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教体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16日)。在学校、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教体局牵头,联合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期限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学校及幼儿园周边无证照经营单位,予以取缔。

(三)总结整改阶段(4月17日-4月23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人民群众、学生家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集中整治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转化为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为师生饮食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四)整改复查阶段(4月24日-5月17日)。检查小组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当前正处于春季流行病多发期,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处于旺盛期,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进入易发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严格落实责任目标制和责任追究制。区教体局将和区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联动,凝聚合力,强化措施,共同抓好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落实专人,报送信息。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报告工作,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区食药监局、教体局、卫计局等部门报告。为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

(三)强化教育,提高能力。各学校、幼儿园要经常组织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等举措,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养成卫生操作良好习惯。同时,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队会、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方法,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罗庄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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