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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60/2022-0000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沂堂镇2022年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6-17
 公开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沂堂镇
关于印发《沂堂镇2022年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消除学生溺水事件隐患,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天气转暖,节假日、周末学习之余,未成年人出门次数增多;汛期即将来临,河流、湖泊、水库、沟渠、池塘等水量增大,不安全因素增加,溺水事件可能进入高发期。由于溺水事件大多发生在校外,处于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携手一致,共同构筑预防学生溺水的防护网络。全镇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从近期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把未成年人防溺水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强化防溺水管控措施

(一)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中小学要组织学校通过网上班会、专题课堂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针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并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共同做好双休日、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

(二)加强游泳活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自救自护培训,让学生熟练掌握“两会”,即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发现私自流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阻、报告。

(三)落实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青少年学生共同参与的溺水防范工作机制,共同监督和管理青少年学生游泳行为。要在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置警示标牌,在游泳溺水事件多发地点,安装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同时,要加强对防溺水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远离危险。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矿山采矿及地面沉陷积水区,池塘、水库、深沟、拦河坝闸、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等保持深水的重点区域,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督促水源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

(五)抓好重点时段管理。每年5至9月,是学生溺水事件的多发高发时期。教育分管部门要加强督导调度,推动广大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学生溺水网络体系。学校要根据学生居住情况,成立学生自我管理督促小组,实现学生相互提醒,自我约束,发现事件苗头能够及时报告;要安排教师经常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沟通,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了解情况,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实到位。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学生溺水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发现学生溺水后能够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属地管理、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一)教育分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查找造成学生溺水事件的问题和原因,制订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各中小学校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责任分解到每一位老师,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主任、教师要与每一位学生签订防溺水“六不”承诺书,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班级和每个学生,强化班级对未按时到校学生的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上学放学及双休日提醒制度。

(二)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要建立防溺水巡逻队,明确一名队长,做好巡逻;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蓄水池、汪塘、大口井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网格化管理台账,村居辖区水域情况台账,制作村庄水域电子地图。

(三)镇农委要按照管理职责,在负责管理的水产养殖池等水域,督促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按照管理职责,在负责管理的河流、水沟、水渠、水塘、水库等水域,督促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专职的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镇自然资源所要督导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当地政府落实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矿坑防溺水监管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五)镇住建委要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管理小区内涉水区域,水池、游泳池、景观水系、明渠暗沟等都要树立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

(六)镇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17777 2003)规范A级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旅游景区水域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

(七)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件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件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件责任人,做好涉案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八)镇卫生院要做好溺水学生的救治准备工作,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红十字会要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常识。

(九)镇应急办要强化突发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对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及时组织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参与学生溺水事件的调查工作。

(十)镇宣传办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搞好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防溺水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工作,各相关委办、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推动形成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制定完善防溺水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救援演练,确保一有险情立即处置。

(二)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防溺水重点区域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防护设施不完善、问题整改不及时等情况,并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督查整改意见。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落实而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宣传教育、预防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学校,依法依规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不及时,迟报、漏报、瞒报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单位依法进行查

五、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人员应立即就近报告或者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动用一切资源进行施救,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时逐级上报。24小时值班电话:0539550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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