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本级文件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3/2019-0000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傅庄街道张女士上“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报告(罗农字〔2018〕93号)  成文日期  2018-10-22
 公开日期  2018-10-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傅庄街道张女士上“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报告(罗农字〔2018〕93号)

市农业局:

2018年10月9日,我局接到转来“行风热线”关于我区傅庄街道张女士反映“傅庄义和庄村把本人的地给卖了”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向傅庄街道办事处送达转办函,此问题已于2018年10月19日前调查完成。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反映人张秀玲,女,汉族,1958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801********468,家住罗庄区傅庄街道义和庄村。

张秀玲2018年8月9日通过拨打过市“行风热线”,反映过与本次上“行风热线”反映相同的问题,傅庄街道工作人员根据调查实际情况,于2018年8月23日向张秀玲出具了“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答复意见书,张秀玲对答复意见书不予认可并签字,并于2018年9月25日提请罗庄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进行复查。罗庄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现正对此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傅庄街道工作人员对正在复查中的情况向反映人进行了解释,并请我局暂不予受理此信访事项,等待罗庄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的处理结果。

10月22日我局收到罗庄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为刘德军(张秀玲的丈夫)举行信访事项复查听证会的预备通知》,就其夫妻反映土地被企业占用,未得到赔偿的问题公开听证,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我局建议市局暂不受理张秀玲的信访诉求。

罗庄区农业局

2018年10月22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