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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学生暑期安全 谨防溺水事故发生
编辑:罗庄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8-10    点击:[]

8月1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莒南县2名初中学生溺亡事件的通报》。《通报》指出,8月1日,莒南县2名初中学生在大山前村东河头水库溺亡。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于国安副省长、孟庆斌市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多方面研究加强学校、学生安全的工作措施,严防类似事件发生。

彭波区长要求,要根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学生溺亡事件的通报》要求,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莒南县学生溺亡事件的通报》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谨防溺水事故发生。

据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莒南县学生溺亡事件的通报》中,就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市委、市政府对学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王玉君书记、孟庆斌市长多次就学校安全和学生安全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工作要求。此次学生溺亡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有的地方、有些领域学生安全和涉水安全工作仍有漏洞。由于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处于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携手一致,共同构筑预防学生溺水的防护网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此次溺水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把保障暑期学生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有效的做好相关工作,严防溺水等各类学生安全事件发生。近期,各县区要对防溺水和涉水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重点查找和解决工作盲点、薄弱环节、问题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亡或类似事件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强化管控,抓好措施落实。当前正值汛期、暑期、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1〕80号)要求,对照工作目标责任,以“三查一强化”(查隐患、查问题、查管理漏洞和强化安全管控)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各类涉水安全、学生安全问题发生。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单位和业主加强各类水流和水面安全管控,加大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的维护保养和巡查力度,防范各种危险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暑期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师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审批和备案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比赛、研学、拓展训练等活动安全。水利、旅游、市政等部门要围绕水库和水利设施安全、景区水段水面安全、城市景观水面和城镇市政水面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水面、水段的排查治理,设立警示牌,对防淹溺进行管控。村居、社区要广泛宣传引导和组织落实家庭防护责任、防护措施,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动基层社会力量,全面加强涉水安全监管和防护,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发现险情及时消除。

三、注重宣传,抓好教育引导。要深入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涉水风险和危害,掌握预防溺水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措施。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剖析溺水事件案例,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同时广泛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汇总刊发相关的提示、警示信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加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对发生的溺水等公共安全事件,要迅速做好善后处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大值班值守情况的检查力度,有效提升涉水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