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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举行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
编辑:罗庄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4-12-04    点击:[]


12月3日上午,在“12·4”国家宪法日临近之际,临沂市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罗庄区沈泉庄社区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张晓彬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伟主持启动仪式,罗庄区委书记彭波致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罗庄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罗庄区行政执法队伍以及律师代表等210余人参加仪式。

张晓彬在讲话中对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明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生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要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动履职作为,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与日常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宣传教育与宪法实践相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彭波在致辞中表示,罗庄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谋深谋实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建设贡献罗庄力量。

启动仪式开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张晓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段晓莉,罗庄区委书记彭波,罗庄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晖青,罗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庆军,罗庄区政府副区长、罗庄公安分局局长周振同时按下气柱,标志着临沂市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随后,参加仪式的领导观看了普法文艺汇演。

活动现场,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法律知识及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将宪法等法律知识送到基层群众身边,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中,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40余人次。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临沂市司法局主办,中共罗庄区委、罗庄区人民政府承办。12月4日是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八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