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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2018年8月全区治安状况分析报告
编辑:罗庄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9-08    点击:[]

一、本月警情分析

2018年8月全区共接到110警情811起,发案较为集中区域:白鹭金岸小区,深莞城,册山街道中心街,化武路沿线,鑫城社区。罗庄街道警情总数150起,盛庄街道警情总数167起,高都街道警情总数104起,付庄街道警情总数112起,册山街道警情总数101起,沂堂镇警情总数60起,黄山镇警情总数69起,褚墩镇警情总数48起。

二、发案特点分析

一是刑事犯罪活动与上月相比略有上升。上升幅度为2.8%。刑事犯罪活动发案区域相对分散,内容主要为侵财类警情,以盗窃和诈骗为主。二是侵财案件持续多发。盗窃、诈骗、抢夺、抢劫等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首要问题。“两抢一盗”案件中,犯罪分子主要趁白天工作时间,家中无人时间,采取撬门别锁的方式入室盗窃;在人员密集场所趁受害人不备,盗窃财物。街头乘交通工具抢夺、抢劫案件较少。诈骗犯罪的手段也花样翻新,冒充被侵害人好友、以办理银行卡恶意透支为由,通过网上转账等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通信的便利,呈现流窜作案特点。三是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偶有发生,不具备明显的作案特点。充分说明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流窜犯罪日益突出,打击难度加大。受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影响,犯罪的流动性日趋明显,犯罪的时间和空间跨度大,造成了对犯罪分子的“抓捕难、审讯难、查证难”。五是矛盾纠纷激化引起的治安案件增加明显。说明基层群众矛盾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任重道远。

三、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是社会闲散人员多,涉案人员大多数是无业游民,经常游手好闲,出入在饭店、酒吧等公共场所聚众斗殴,盗窃公私财物。二是在集贸市场的经商人员中,在生意清闲时,聚众赌博、喝酒,常因话不投机引起纠纷,形成治安问题。三是农村人员常因家庭,家族矛盾和邻里之间矛盾等引起斗殴。四是在大型商贸市场,由于一些人法制观念不强,警惕性不高,造成个人钱、物被抢被骗,使不法分子作案屡屡得手。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群防群治,夯实村(居)、企事业单位防范基础。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街镇及派出所要组织网格员和民警深入居民小区、街道商铺等处张贴告示、悬挂横幅、印发便民安全宣传单以及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防范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二是整合辖区内力量,充分发挥防范作用。加强对专兼职巡逻队伍的管理、培训、考核,并建立健全台帐,每月对专兼职巡逻队伍进行法制和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对其工作的运转情况进行考核。三是用好群防群治力量,积极营造氛围。组织网格员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居民楼群等要害部位进行巡逻,配合公安机关有效形成网格化、多层次社会面动态管防格局,对犯罪分子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细化落实责任。一是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网格员、民警按照网格化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考察、档案管理、信息应用等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公安机关要利用旅馆信息录入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对外来入住人口的管理力度。并牢固树立“以房管人”理念,严格落实签订房屋租赁者《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制度,做到“一户一登记,一档一管理”,形成严管工作格局。三是积极推行“小区警务”。建立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小区信息和舆论导向五张网,强化人口管理和信息建设,形成由公安民警组织指导、监督小区各主体共同治理小区治安、预防控制犯罪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三)坚持警情信息研判,明确防范重点。公安机关要推行治安预警,强化各方面安全防范。一是要依托警务信息平台,加大信息研判力度。每月组织一次警情信息研判会,通报发案情况,分析发案原因,对辖区入室盗窃、汽车盗窃、诈骗等多发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明确防范重点部位,提出对策建议,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在辖区主要街道、公众聚集场所,不定期向群众通报辖区发案情况和治安动态,宣传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能力。在重点场所部位、小区主要醒目路口发布各种警情信息,提供公共安全提示,传播安全防范知识,教授自我保护方法。三是要坚持警情定期分析制度,将预测治安形势的走向及提出的预防建议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不断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身边治安形势的知情权,最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有效控制多发性,可防性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