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编辑:罗庄区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8-08-15    点击:[]

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201849号文件精神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临安办发〔201870号),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结合我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区安委会办公室确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8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8月上旬)。8月上旬,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辖区、区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8月中旬至年底)。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各街镇发挥基础网格监管作用,对辖区内所有特种作业岗位及人员执证情况进行摸底并形成台账。各级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
     1、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8月中旬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或全省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省安监局政府网站http://www.sdaj.gov.cn,点击政务服务”—“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进入查询平台。)输入人员身份信息,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依法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开展专项执法。9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全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3、联合开展打假行动。各行业监管部门针对专项执法过程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凡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联合网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10月底前,完成联合打假专项行动。
     4、定期调度通报。8月份起,各街镇、各相关部门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报送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情况、假冒网站封堵或关闭情况、打击制假售假涉嫌犯罪情况等内容。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全区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同时,对好经验好作法要积极推广,对一些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作用。
     5、督查总结。针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督查组,重点对各地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1214日前,各街镇、各相关部门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四、职责分工
     各级安委会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

经信、住建、安监、供电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特种作业操作证真实性核查及相关违法行为查处。
     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经信、住建、安监、供电等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治理措施,有序有力推进治理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公安、经信、住建、安监、市场监管、供电、网信、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各街镇要加强协作配合,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街镇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畅通举报渠道,将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范围。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根据举报事项的危害程度、举报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举报人的协助程度等情况,奖励标准为2千元至2万元,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按照有关判别标准,一律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8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8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