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王冠文食品商行等96户食品小作坊:
根据罗庄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市场主体虚假登记集中清理整治活动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发现已撤销的42户市场主体,自行注销的54户市场主体,小作坊登记证未撤销或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我局决定:
依法注销罗庄区王冠文食品商行等96户食品小作坊登记。
同时公告罗庄区王冠文食品商行等96户小作坊登记证作废。
因现场和邮寄等途径无法送达决定书,特此公告,公告期30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注销罗庄区王冠文食品商行等96户小作坊登记证决定书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