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意见
编辑:交警大队    发布日期:2018-04-09    点击:[]

2018年全区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

行动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8年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治理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三下降”,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街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坚持全面排查,有效整改。区交安委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多部门会商、常态化排查、通报挂牌督办和治理效果评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整改清单,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一批深层次、基础性、难整改的隐患。交通运输、公路、交警、安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回头看”活动,加强对路网内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平面交叉口、护栏开口、桥涵隧道、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公路、交警、住建等部门要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强化交通事故数据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应用,并全程参与隐患治理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各个环节。交警大队要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对重点安全隐患认定、整改,不断强化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交通运输、交警、公路、安监等部门、各街镇要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交通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指导意见,要督促各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并按照管理权限参加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各街镇要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广告牌、管线、树木等遮挡交通设施,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等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违为。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街镇、各单位要强化“人、车、企业”源头风险管控,深化源头安全隐患清零,推进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源头风险防控与治理效能。

1.加强重点驾驶人安全管控。教体、交通运输、交警、财政等部门要探索将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鼓励校企合作,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订单式培养机制。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生源参加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工会部门要研究推进道路客货运行业企业工会建设,依托工会组织开展客货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竞赛,开展专业培训、法制教育等工作。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严格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条件,严格考试标准,严把考试质量关。交警大队要严格执行驾驶人记分满分和驾驶证审验教育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营运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对申请人要组织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完善营运驾驶人常态化教育管理机制,开展驾驶人免费网络继续教育。要完善培训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定期通报驾校培训质量排名。

2.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经信、交警、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继续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报废等环节的监管,推进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严厉打击“四非”违法行为,严防报废回收车辆回流市场。商务部门要待国务院新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组织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企业准入和资格认定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机动车配件关键产品纳入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交警、交通运输、住建、教体、旅游等部门要加大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力度,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列管率。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对接驳运输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摸清危化品运输车辆、企业、单位、人员情况和资质状况,形成“一车一档”、“一企一档”、“一县一册”、“一市一册”的“户籍化”管理档案。教体、交警部门要贯彻落实《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校车服务方案》,加快推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大对校车的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网络平台,鼓励公众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旅游、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自有、租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将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违规租用车辆的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

3.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区交安委办公室、交警、交通运输、教体、住建等部门要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集中约谈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监部门要强化责任倒查追究,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货运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营运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GPS动态监控。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对管理不到位、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的单位,加大处罚曝光力度。交通运输、发改局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数据库建设,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加大定向监管力度。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各街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科技引领、齐抓共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固化严查严管严控态势。交警、经信、农机、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继续牵头深化“四项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扩大整治战果。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瞄准农村、国省道等交通安全管控薄弱环节,以“四车”(“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交警大队要坚持和完善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农村流动执法分队等机制,强化缉查布控系统应用,加强16时至次日8时特别是午夜、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路面管控效率和执法效能。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对仍上路行驶的及时锁定、查扣,对只签订确认书、提供证明材料但未收回牌证的进行“回头看”活动,对达到机动车使用报废年限标准或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参加检验的参照《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实行强制报废,确保年底前省内清理整治完成率达到100%。

2.提升城市交通治乱疏堵水平。住建部门要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要在现有道路路口间距过长的路段加设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主干路设置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停车资源供给,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住建局要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城市发展需求统筹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交警、住建部门要科学优化城市核心区及学校、医院、商贸区等重点区域、拥堵点段的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提升通行效率。交通运输、区交安委办公室、发改局、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通过推动制定政策,加强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公共自行车的通行和停放管理,完善配套管理设施,规范通行停放秩序。住建、各街镇要强化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运行和养护管理,制定计划,完成危桥加固,落实养护标准定额和管护责任。交警大队要深化城市交通秩序严管整治,常态治理“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 “两牌”(套牌、假牌)、“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等严重违法。

3.推进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区交安委办公室、交警、交通运输、财政、经信等部门、各街镇要加强与腾讯、百度、高德、滴滴等社会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探索交通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信息共融、应用共享。交警、财政、各街镇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制定资金补助办法,完成重点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任务,每街镇累计完成辖区县乡道路通车里程的40%以上,并完成与市级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的全面对接。交警大队要在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执法站)建设数字警务室,完善辖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研判、视频化巡检、网格化管理、动态化查处。年底前,完成50%以上建设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大数据在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应用,实现对重点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联网联控管理。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街镇、各单位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提升全民文明交通各项措施,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认同感和践行力。

1.推动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区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纳入“文明山东”建设体系,加大权重,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各街镇、区交安委办公室、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一站一室”、“两员”宣传教育作用,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办公场所、文化广场或主要通行道路两侧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板块,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内容。上半年完成农村“两员”微信群建立工作,每周推送工作动态、安全预警等信息。教体、交警部门要继续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区交安委办公室、交警、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车友会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要广泛开展以“礼让斑马线”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法治教育纳入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重点内容,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评重要指标。要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深化“法律六进”重点任务,作为评选命名“四个一百”重要指标。

2.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宣传部门要推动各级媒体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区广播电视台要至少设立一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栏目,推出深度访谈、专版专栏、系列报道。区交安委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官方微博权威发布、官方微信实用服务功能,强化舆情应对、信息发布等工作。交警、交通运输、卫计、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提示预警信息。区交安委办公室、各街镇要深化省级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创建工作。交警、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公交出行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交警、安监、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等客货运输企业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提示,定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

3.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力度。交警、区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要定期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单位。交警、财政部门要抓好《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落实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区交安委办公室、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快推进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

(五)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区交安委、各街镇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聚焦薄弱环节,做好统筹谋划,集中精力攻坚,真正做实做优基层网络,着力补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短板。区交安委要统筹交安委机构设置,实现交安委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要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推动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区、街镇、村三级综治体系。财政局要推动实现“一站一室”、“两员”人员和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交安委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镇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量化考核工作。区交安委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镇要全面推广应用山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平台,指导农村地区重点运输企业、厂矿、学校、村(居)等单位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查询、更新、告知、通报等工作,建立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宣传服务等电子化基础台账。上半年相关信息采集录入率要达到100%,并及时更新。区交安委办公室、各街镇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40号)要求,加快街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招录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录计划,纳入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统一管理使用。上半年完成招录计划的40%以上,年底前完成全部招录计划。

(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各街镇、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纵深开展。区交安委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镇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专项之一,加大考核权重,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倒查追究,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区交安委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镇要按照《关于依法加强对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事故曝光、问责约谈、追责情况发布等工作机制。区交安委办公室、区检察院、区法院、交警部门要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协调检察院、法院健全完善联合调查、案件移交、跟踪督办、重点约谈、宣传曝光等机制,共同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开展。交警大队、区法院、区检察院、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要在办理超标电动车(含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倒逼企业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安监、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要在交通运输行业试点安全生产责任险,对购买的企业进行奖补,强化承保业务监督,有效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卫计、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区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加快推进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援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将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纳入议事日程,于3月28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系统的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区交安委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对策措施,部署重点工作,确保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区交安委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各街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平台作用,畅通参与渠道,健全情况通报、信息传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管理从个别部门、少数人重视向多部门联动、全民参与转变。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镇、各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点,重实干、求实效,坚决纠正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区交安委办公室要坚持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建立完善专家评估、明察暗访、民意征询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动态综合考评机制,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设置评价内容和考核指标,确保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