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武装部招聘民兵教练员公告
编辑: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4-11    点击:[]

为全面落实市、区国防动员准备检验评估任务部署会相关要求,加强全区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满足新形势下遂行国防动员任务和民兵训练的需要。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罗庄籍民兵教练员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条件及专业

(一)招聘数量

全区共招聘民兵教练员3名。主要负责全区民兵和国防动员任务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及国防动员准备课目的教学与训练。

(二)基本条件

1、罗庄籍男性、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班长任职经历;

2、年龄为22至28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按照公民应征入伍标准体检、政治考核合格;

5、热爱国防事业,具备较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甘于奉献,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6、四会教练员,参加过省或军以上范围内阅兵、比武,有立功受奖记录(嘉奖为团级以上单位),参加过重大反恐行动、抢险救灾或重要安保警戒任务的优先;

7、在部队受纪律处分或退伍后受过社会治安处罚以上处理的以及直系亲属有闹访、非法上访记录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三)专业要求

1、共同课目专业,熟练组织民兵应急分队训练和学生军训;

2、反恐维稳专业,熟练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反恐维稳课目训练;

3、武器装备管理专业,熟练熟悉轻武器及通信装备操作及管理。

二、招聘办法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区人武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8年4月17日至4月19日在罗庄区人武部13楼军事科报名(咨询联系电话:2927102)。

(二)报名材料

1、现场填写《罗庄区民兵教练员应聘申请登记表》一份,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退役证、专业资格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党组织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党员证明;

4、个人获得的奖励及荣誉证书。

(三)资格审查

由区人武部联合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机试、组训能力、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试内容包括word(2003版)文字输入、excel表格制作和机上答题(包括“三大条令”、军事及政治理论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组训能力测试内容为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军体拳、擒拿拳或盾牌操示范教学和在部队从事专业的组训(分别占60分和40分),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和引体向上(分别占40分、20分、20分、20分),满分为100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评判;采取层层淘汰的方法组织,体能达标后参加组训能力测试,组训能力测试达标后进行机试,最后进行面试。

(五)加分条件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每次加5分;“三等功”的,每次加3分;被团以上单位评为“优秀班长”或“优秀四会教练员”的,每次加1分。

(六)总分统计

应聘者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机试占30%、体能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20%、组训能力成绩占30%,最后加上“加分条件”得分为最终成绩。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按最终成绩进行排序,取前5名参加体检、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应征公民应征入伍相关标准。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治考核(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费1650元。试用合格后,参照事业编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五险一金”,经费经区人武部和区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区财政预算进行保障。罗庄区人武部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所涉内容,最终解释权由罗庄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负责。

五、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13371266911 固话:0539-292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