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罗庄分局
关于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终止委托代征协议情况(具体名单附后)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罗庄分局
2018.05.18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号码 |
受托代征单位名称 |
临罗地税 税终委 〔2018〕3 号 |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
临罗地税 税终委 〔2018〕4 号 |
临沂市罗庄区民心便民服务中心 |
临罗地税 税终委 〔2018〕5号 |
临沂市罗庄泉盛陶瓷商城有限公司 |
临罗地税 税终委 〔2018〕6 号 |
临沂和力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