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守住安全生产“一排底线”,切实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区委副书记、区长工作清单
(一)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领导区安委会工作,推动加强区安委会办公室机构建设,常态化推动月度评估、督导暗访等综合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
(四)督促街镇、部门持续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落实,深入推进全区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六)每季度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车辆和执法服装等装备;加强街镇安全监管力量建设;
(八)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九)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区政府副区长工作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持续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落实,细化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加快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每季度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
(六)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年终向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七)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八)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区政府重要工作情况通报;
(四)协调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五)协助区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督查;加强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以及开展全区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情况的督查,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六)协助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的区委常委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