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市监列严字〔2023〕第1号
当事人:山东文嘉塑胶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11MA3DTHKT3R
住所/经营场所(住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聚鑫路西三岗店子社区北工业园
其他联系方式:无
我局于2023年06月26日收到鞍山市立山区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辽0304刑初221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九条第(二)项”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33号)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十五条的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
我局于2023年7月0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罗市监列严告字〔2023〕第2号),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要求听证。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并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也未要求听证。
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向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