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区划地名领域专家学者的公告
编辑:罗庄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04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划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我区区划地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名管理,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拟组建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划地名领域专家学者,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熟知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区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变更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等有深入研究,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社会治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语言文字等领域进行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公信力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并能利用专业知识为区划地名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持。

(四)热心区划地名工作,具有敏锐的政策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五)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保守国家秘密。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相关审查。

三、专家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的邀请,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的专家咨询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评审和修订等工作,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行政区划变更,重大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宣传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协助相关工作落实。

(七)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未经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或委托,不得以“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采用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邀请等方式进行。专家学者相对比较集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或所联系的专家进行集体报名。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或到罗庄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领取),按要求填写、打印表格。

(二)申请人将填好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三)申请人将《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以及本人身份有效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罗庄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进行统一申报。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不限年龄、性别、职业、地区等条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将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

(四)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调整。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lzqmzj@ly.shandong.cn也可交送或邮寄至罗庄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7086903。

罗庄区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

证号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所学

专业


联系

电话


毕业

院校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主要从事学科、专业或行业


工作简历和主要研究成果


推荐单位(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罗庄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