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临沂捷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易注销登记决定书
编辑: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5-17    点击:[]

临罗审服撤字〔2023〕第2号

临沂捷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王加萍(身份证号371325****125946)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临沂捷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欠缴员工社会保险等,并提交相应申诉材料。经罗庄区人社部门调查确认,王加萍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在你单位工作,你单位截止2023年5月5日未缴纳王加萍职工社会保险。

你单位在2023年1月30日申请的简易注销中承诺:“本企业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为虚假承诺,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五十三条等有关法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属于较重违法情形,依法应予从重处理。

我局决定:

撤销2023年1月30日的临沂捷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11MA3RNDF116)注销登记,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