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庄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的说明
编辑: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6-15    点击:[]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罗庄区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经核查我区历史遗留矿山均为2013年之前关停,责任主体已灭失,经后期核查,新增3处图斑,现予以公示。

因三处矿山关停时间久远,关停时未上交采矿证。

特此证明。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5日

序号

图斑编号

中心经度

中心纬度

矿山位置

备注

1

ZJ3713112022002001

118.098

34.931

沂堂镇麒麟山村


2

ZJ3713112022003001

118.231

34.899

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


3

ZJ3713112021001001

118.21421

34.8991

傅庄街道蔡家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