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编辑:罗庄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0-07-17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北至振兴大道,南至盛阳、宏旺集团南边界,西至南涑河,东至中胜路,规划总面积5.41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以镍基不锈钢等金属新材料为主导,融合发展新型半导体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产业。

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热轧宽幅不锈钢板、水电工程不锈钢、耐热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冷藏集装箱用不锈钢板、430冷轧板、超级奥氏体不锈钢等不锈钢材料以及交通运输、重型机械、石油化工、环保、厨卫设备及工艺厨具、特色建筑装饰材料、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及新能源设备所需专用零配件产品;积极推进新型材料研发与生产,培植发展新型半导体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产业。促进各类不锈钢生产企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建设集设计、加工、交易和物流于一体的不锈钢等新材料制品产业集聚区。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罗庄经济开发区(罗开控股集团)

地址:罗庄区傅庄街道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137915991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7205539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按照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价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规划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对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内的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园区内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园区内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等进行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罗庄经济开发区(罗开控股集团)

2020年7月17日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