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经济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编辑:罗庄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0-07-17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罗庄经济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区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位置:罗庄经济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区位于罗庄区册山街道东部。

规划范围:北至沂册路,南至规划路,西至陷泥河,东至祝丘路,规划总面积3.56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高端铝镁新材料生产及其制品加工产业。产品结构上,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为发展方向;产业结构上,逐步增加工业型材的比重。

发展方向:以高端铝合金新材料深加工为主,重点发展高度精度板带箔材、复合包装用材、地铁和轻轨车辆用材,汽车、船舶和集装箱用材,铝建筑用材,航空航天、通信电子用材等;引进汽车、高速列车及轨道交通车辆、电子信息等领域应用的型材、板材、大型精密压铸件等镁合金深加工企业;引进水平连铸、挤压成型工艺技术,开发新型工业型材及高档民用铝合金产品。产品结构上,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为发展方向,推动铝镁产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方向发展;产业结构上,逐步增加工业型材的比重,打造全省高端铝质新材料特色产业生产基地。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罗庄经济开发区(罗开控股集团)

地址:罗庄区傅庄街道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137 9159 91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郑工电话:0539-7205552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罗庄经济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区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按照罗庄经济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价罗庄经济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区规划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对罗庄经济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区内的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园区内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园区内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等进行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罗庄经济开发区(罗开控股集团)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