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于“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多,督办调度少”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责任人做出深刻书面检讨。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半月一调度制度,建立《区发改局落实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共调度进展6次,推动真整改、真落实。
(2)针对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没有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不深刻,对整改责任认识不足”的问题。局党组书记与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1次“一岗双责”集体提醒谈话,并根据《罗庄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就整改认识不到位问题对有关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有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2、“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关于“制定整改措施教条僵硬,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修改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个别内容的通知》并印发,增强了制度严肃性、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纪要》,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5次,形成会议纪要2份,召开全体人员会议4次,切实控制了“文山会海”,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2019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0次,对干部任免、党建等80多个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均是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的基础上形成最后的决定。
(2)针对“整改措施停在纸上”问题。一是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由党建分管负责人对问题作说明,并明确了专职党务工作者、支部委员具体督导检查党建工作制度落实的责任。二是2019年12月24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职党务工作者汇报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2019年11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党建分管负责人汇报了2019年党建工作总结。三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暨第四季度学习测试活动,对党员学习质量、效果进行了检验;党支部对党组成员2019年四季度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均按要求完成了学习。
(3)针对“督查材料涉嫌造假”问题。一是专职党务工作者对2018年“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簿、“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系统相关记录进行了再查阅,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规范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制度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主题党日”活动要单独记录,不得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混记,因此巡察组才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中未发现有关学习记录。二是由专职党务工作者及时整理每次活动的通知、签到、学习内容、记录、照片等资料,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平台。2019年,共整理日常活动档案7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8盒,每月上传通知、活动记录6条以上。
(4)针对“整改责任不清晰,把党组应负的主要责任推给科室”问题。一是开展了一次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自查活动,对2018年巡察整改以来局发文情况进行梳理,共梳理文件103个,经党组研究,废止文件2个,修订文件1个。二是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主要负责人做了说明,真正厘清党组主体责任,真正使党组担负起“应当而且必须”的责任。
(5)针对“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党支部书记对未认真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了批评,当事人表示虚心接受批评并加以改正;去年四季度以来,局党支部对2019年11月27日开展的“夜间课堂”活动、1月“主题党日”活动的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提醒广大党员认真参加各项组织生活。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工作纪律进行了再强调,同时在每月通报日常考勤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纪律巡查,2019年共查岗26次,并在公示栏通报。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在全体人员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罗庄区纪委监委关于若干典型问题的通报》等15个文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剑指“微腐败”》、《蒙尘的初心》,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警钟长鸣。
3、“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效果不佳,执行起来打折扣”的问题。
针对“发改局制定了财务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但执行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督促财务人加强报销支出、资产处置等财务制度的学习,随手做好学习记录,确保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党支部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4次未参加支部学习的责任人提出批评和建议提醒,该同志虚心接受了批评并表示将认真加以整改。三是经查阅区委文件,5月份无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的同志不再担任党组成员,因此无相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笔记。四是利用全体人员会议,组织了一次“学制度、讲规矩”活动,对日常管理制度、党建工作制度进行重温学习,教育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
(二)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1、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员学习效果不佳。学习方式单一,一人读,大家听,缺乏吸引力和针对性,导致党员学习热情不高,学用两张皮”的问题。党支部认真听取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建议,创新学习方式,以自学、上党课、看电影、观基地、志愿服务活动、交流发言、随机提问等形式,增强吸引力和针对性,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日常学习等活动,并长期坚持,切实改变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热情不高的局面。
(2)针对“发改局现有党员37名,没有划分党小组”的问题。一是局党支部已于2019年8月30日对全体36名党员重新划分为3个党小组,并根据党员转接情况及时调整。二是根据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指导安排各党小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小组长的职责,带头组织党员学习,及时收缴党费。
(3)针对“研究干部推荐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对会议记录和当时的情况进行了再核实,发现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会议记录。
2、工作作风方面。
(1)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把项目申报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申报责任,提高项目申报的严谨性、科学性。
(2)针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有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对2019年以来12345热线进行了梳理分类,并提交局党组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12345热线涉及停车收费问题数量明显下降。
3、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针对“党组对脱贫攻坚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重要论述纳入2020年1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党组会议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脱贫攻坚工作。
(2)针对“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针对材料提报不全问题,分管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了说明,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同志也虚心接受批评。二是组织科室人员对《全区扶贫领域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重新学习,对2017年制定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分阶段上报的《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2017年行业扶贫工作专项治理第二阶段整改落实情况总结》、《光伏扶贫领域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报告》重新回顾总结。
(3)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经落实,黄山镇舒官庄村光伏扶贫项目前期因贫困户动态调整,户均配比超标不合格,区扶贫办已对该镇其他村未脱贫贫困户进行增加关联,保证达到户均配比要求,目前已经纳入第二批国家补助目录,扶贫户已经收到扶贫收益。二是2019年年底,调度区扶贫办、区供电部、兰陵供电部对涉及的18个光伏扶贫纳入国家补助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经排查,自2016年以来,罗庄区已建成光伏扶贫项目29个,规模2375.62千瓦,在建光伏扶贫电站2个,规模251.8千瓦。经过两次申报,现在有18个项目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规模744.64千瓦,后期将陆续分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罗庄区所有已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均已并网发电,总体运营情况正常。
三、健全制度,持续整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本次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有力促进了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工作作风和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的改善提升。
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断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发改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