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至9月29日,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工信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2019年10月30日,巡察组专门向我局通报了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共反馈了2大类、5小类、20项问题,现已整改完成19项问题,1项问题需长期整改。
一、关于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反馈的“关于缺乏政治担当,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问题表现:党组缺乏政治担当,没有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成立专门的整改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督导。
整改效果:区工信局党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担当,于2019年11月1日、11月8日、12月9日、1月21日四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督导巡察整改事项,逐条落实整改效果。2019年11月13日,印发《中共罗庄区工信局党组关于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问题表现: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到位,查阅会议记录发现,巡察反馈以后,党组书记对于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参与度不高,没有督导落实。
整改效果:局主要负责人先后11次督导落实巡察整改事项,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局党组书记督导落实巡察整改事项督导落实备案表,标注好参与时间、研究内容、督导事项、落实情况。
3、问题表现:巡察整改程序不完善。交叉巡察反馈后,工信局党组既没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直到市委第三督导检查组对工信局开展巡察回头看才补了相关材料。
整改效果:市委督导检查组对我单位开展“回头看”后,局党组已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做出检讨。2019年11月13日,上报《罗庄区工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19年11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逐一认领,区纪委派驻组列席会议。将按要求及时上报此次整改方案,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纪委派驻组参加。
(二)反馈的“关于整改敷衍应付,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问题表现:问题整改停在纸上未落实。查阅材料发现交叉巡察中指出的34个问题中,有7个问题的整改只制定了措施没有落实。
整改效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每一项具体整改事项都有对应的支撑材料。
2、问题表现:问题整改停在纸上未落实。查阅材料发现交叉巡察中指出的34个问题中,有7个问题的整改只制定了措施没有落实。如第5项大额资金存在廉洁风险,缺少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效果:①严格按照《中共罗庄区经信局党委关于印发<罗庄区经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具体标准>的通知》(罗经信发[2017]13号)文件规定研究大额资金,会前先向区纪委派驻组汇报,邀请参加列席相关会议进行现场监督。②我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了专项资金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将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加强对上级各类专项大额资金的监督检查、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3、问题表现:问题整改停在纸上未落实。查阅材料发现交叉巡察中指出的34个问题中,有7个问题的整改只制定了措施没有落实。如第22项疏于对抽调人员的管理没有落实情况。
整改效果:2020年1月19日,结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一办法两表”。“一办法”即《罗庄区工信局抽调人员管理办法》,“两表”即《区工信局抽调人员登记表》和《区工信局抽调人员备案表》。严格抽调人员管理工作,规范抽调人员行为,防范抽调人员离岗现象发生。
4、问题表现:问题整改停在纸上未落实。查阅材料发现交叉巡察中指出的34个问题中,有7个问题的整改只制定了措施没有落实。如第27项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没有落实情况。
整改效果:切实发挥落实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①2019年11月20日,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讲话等内容;2019年12月13日,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内容;1月17日,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②每季度组织1次争当党员先锋模范活动,2019年四季度,评选机关支部朱丽梅同志作为先进典型,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典型、学习典型、及时改进;③每月组织1次志愿服务活动,自2019年11月开始,连续三次组织党员到金地社区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完成2019年度的3个共驻共建项目。
5、问题表现:整改措施不具体。如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力度不够的问题,工信局的整改措施是“制定了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管控廉政风险点的具体刚性措施”,未见具体措施。
整改效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落实管控廉政风险点具体措施。①建立健全单位科级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在以后年度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添加廉政风险点管控等重点事项;②科级干部已建立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档案,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支撑资料整理存档;③2019年11月27日,局党组召开2019年度履责谈话会议,各科级干部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点管控情况,以后各科级干部每季度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管控廉政风险点落实情况。
6、问题表现:“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会议记录多次出现到会党员人数记录与签到不符情况,如2018年4月13日党员大会,到会人数记录是应到24人,实到21人,请假3人。从签到表看是应到35人,请假4人,公出1人,实到30人。
整改效果:自巡察反馈会议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要求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时,直接在会议记录簿上签到。
7、问题表现:整改材料雷同,敷衍应付。如巡察指出的第8项(人员混岗混编使用现象严重,中层科室负责人多为工人身份),第17项(个别借调人员提拔为中层干部,并参加组织考核)、第18项(2015年度民主推荐考核过程中,在会公开点名表扬某同志,有意进行推荐引导,没有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整改材料基本雷同,未能根据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效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根据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一问题一对策”。
针对巡察指出的第8项(人员混岗混编使用现象严重,中层科室负责人多为工人身份)问题:我单位已于2017年12月对中层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备案等程序,已将2名区经济运行办编制的人员调整到区经济运行办下属的事业科室中任职。2名一般行政编制人员,充实到行政科室工作,盐务转隶人员充实到相应事业科室工作,混岗混编现象将逐步消化解决。
针对巡察指出的第17项(个别借调人员提拔为中层干部,并参加组织考核)问题:该问题已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了反馈,经过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根据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已于2019年7月为该人员办理了调入手续,现已是我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后将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借用手续和管理借用人员。
针对巡察指出的第18项(2015年度民主推荐考核过程中,在会公开点名表扬某同志,有意进行推荐引导,没有体现公平公正原则)问题:①严格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规定,杜绝了有意进行推荐引导现象的发生。②2017年12月调整中层干部时,严丝合缝地按照干部调整规定执行中层干部调整,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二、巡察新发现问题方面
(一)组织建设方面
1、问题表现:干部推荐程序不严谨。
整改效果:关于研究干部推荐工作,均执行了“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由其他党组成员先行发言,紧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要求。
2、问题表现:党组会、行政办公会议事边界不清。2017年8月24日,工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安排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8年5月10日,工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具体行政工作。
整改效果:2019年12月3日,设计制定《区工信局议事审批表》。2019年12月25日起,每次召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会前,与会的科级以上领导会依据会议内容、研究事项,对会议性质进行签字审定,切实从源头上杜绝议事边界不清问题的再次发生。
3、问题表现:支部换届不规范。局支部2017年11月20日进行支部换届选举,计票结果统计错误,统计得票39张,实际得票38张。
整改效果:经查阅档案,换届选举分预选和正选,预选38票,正选39票,以后将严格换届程序,确保不出纰漏。
4、问题表现:党员发展不规范。党支部在2016年9月6日、2018年5月11日、2019年4月26日3次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均采用了等额推选的办法,其中2018年5月11日没有群众代表参加。2018年9月29日接收预备党员,当时支部有正式党员41名,只有19名党员投票表决,表决人数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整改效果: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①经查阅党章党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差额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局党组吃透发展党员工作精神,认真研读区委《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加强了对机关支部指导力度,确保发展党员符合规定;②2018年5月11日推选入党积极分子,有5名群众代表,在党员签到表上没有签字,今后将规范推选会议记录,确保不会出现类似错误;③2018年9月29日接收预备党员,因机关支部18名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外出行动不便,经书面汇报请示,将这部分党员列为不应到会党员,已将请示批复文件归档,今后将严格材料整理,确保不出现类似错误。
5、问题表现:个人护照管理不到位。
整改效果:规范了个人护照管理。未及时交回护照人员将个人护照交回单位,进一步规范个人护照管理,个人经审批出境返回后,及时收缴护照。
6、问题表现:非党员经常列席党组会的问题。
整改效果: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严格把控非党员列席党组会,进一步提高了会议质量,增强了会议效果,维护了党组织权威。
7、问题表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严肃。
整改效果:规范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上报工作。涉及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出现的疏漏系个人疏忽所致,2019年12月27日,由局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纪律建设方面
1、问题表现: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开展不规范。查看2018年全市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资料,缺少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征求意见表、党员自我画像评分表等相关资料。
整改效果:规范了阶段性活动档案整理。将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未归档的材料进一步整理归档。规范整理并妥善保管去年10月份开始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
2、问题表现: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效果:于2020年1月正式印发“一制度”即《罗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中专门就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进行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紧扎严制度笼子。根据省、市、区请假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制定使用“一表四条”。“一表”即区工信局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审批表,“四条”即事假条、病假条、产假条、陪护假条,“一表四条”上均对可申请天数进行了备注,严明了工作纪律,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
3、问题表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如2017年12月2号凭证支出公车维修费4080元,附件清单9张连号,时间跨度自2017年1月至11月,2018年11月2号凭证支出公车维修费6630元,附件清单连号,时间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
整改效果:严肃财经纪律,及时报销发生的各类费用,修理厂为防止多个单位维修记录混乱,维修清单为每个单位单独一本维修登记簿,形成附件连号问题,以后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4、问题表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如2018年2月2号凭证拨付春节走访困难户经费2000元,无困难户名单。
整改效果:补充完善了困难户名单,对入账的附件材料严格把关,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三)脱贫攻坚方面
1、问题表现:重视程度不够。查阅会议记录和材料发现,2017年8月以来,工信局党组研究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会议只有1次,没有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整改效果: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2019年8月,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为强化落实企业扶贫工作,调整了企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2019年11月1日,局党组召开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议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12月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一步企业扶贫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③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帮扶成效。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工作,探索建立了企业扶贫长效机制。
2、问题表现:扶贫工作作风不实。2017年11月,罗庄区委区政府下发《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查阅资料未发现会议研究部署,也没有开展专项治理相关材料。
整改效果:①从严从细找差距,规范认真抓落实。全面梳理归档作风整治工作开展中的档案资料,汇总《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开展以来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阶段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等档案资料。②认真开展作风治理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区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有关作风治理工作,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区工信局关于全区企业扶贫领域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推动企业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有效开展。③扎实开展实地帮扶督导,确保帮扶成果。2019年12月10日,赴黄山镇调研企业扶贫开展情况,对中草药扶贫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及扶贫公交站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推动扶贫工作持续开展。
3、问题表现:落实效果差。巡察组入驻后发现缺失扶贫相关资料需要补充时,才临时调度脱贫开展情况。实施的百企帮镇精准脱贫项目,签约25个签约,有6个没有开展帮扶活动,18个帮扶措施不精准,贫困户未直接获益。
整改效果:①落实“百企帮镇”成效。2017年以来,组织25家企业与贫困村所在乡镇建立发展联盟,签订了“百企帮镇”协议书,指出的6家企业帮扶活动情况如下:临沂自然之家工艺品有限公司与临沂佳源工艺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临沂佳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已捐赠5万元,用于街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山东华隆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与临沂金狮工艺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临沂金狮工艺品有限公司已捐赠5万元,帮扶提升所在街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临沂亨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吸纳附近贫困村民就业7人;临沂市沂河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吸纳附近贫困村民就业4人;山东亿生农资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因资金断裂已关闭;临沂豪门铝业有限公司捐赠尚家庄村、义和村各5万元,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②发挥部门职能,加强督导调度。根据企业扶贫工作职责,年初调度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企业扶贫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新一年度工作计划,将企业扶贫抓牢抓实。③围绕重点工作,积极沟通汇报。积极向区扶贫办和市工信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企业扶贫领域重点工作探讨研究和沟通交流。
中共罗庄区工信局党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