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扶贫办关于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罗庄区扶贫办    发布日期:2020-05-08    点击:[]


2019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罗庄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区扶贫办党支部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10月30日,巡察组向区扶贫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意见反馈后,区扶贫办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深入剖析问题,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扶贫办主任李启飞任组长,区扶贫办副主任班景明、张勤叶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全体人员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班子调度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19〕27号),明确指导思想、整改步骤、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按照要求制定四个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逐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确保整改质量。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坚决消除厌战情绪,坚决防止应付了事,做到“正气充盈、担当作为”,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上未真正重视。

一是对整改政治责任认识不到位。2018年度巡察反馈后,领导班子会议涉及巡察整改的只有3次,其中4月9日会议上只简单提了一句,且每次研究均侧重整改方案等文字材料,大多就事论事,未作深入剖析。此后,未再研究部署过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也未公开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主动认领问题;二是自2019年度巡察“回头看”问题反馈以来,已召开4次班子会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将调度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2018年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无组长姓名,未细化分工,只罗列了人员名单,领导小组成员未随人事调整及时调整。

整改落实情况:已重新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罗扶办字〔2019〕25号),今后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三是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不够深入。2018年度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的时间为3月5日,两名班子成员个人笔记中记录的此次会议召开时间为3月11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书面通知时任领导班子成员针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环节;三是由会议记录人对会议时间记录错误问题作出书面检讨。

2、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较差。

一是整改措施避实就虚,时效性不强。部分整改措施局限于问题事例,缺乏时效性。如“党课材料造假”问题提出修正原来党课材料,党课已开展没有必要再修正材料;“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签字”问题重新安排党员签订责任书,2018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直到6月19日才签订,缺乏时效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时任党支部书记修正党课材料并组织党员重新上了党课;二是已书面通知原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缺乏时效性的问题作出检讨;三是区扶贫办已按照纪委最新要求,制定《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今后严格按照纪委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整改工作调度督促不够。党支部书记不是行政主要负责人,难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扶贫办主任作为“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多是口头强调、实际并未跟踪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整改完成时限为4月10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未再逐条调度销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扶贫办根据有关规定,对党支部支部进行换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同志当选支部书记;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2018年4月10日未逐条调度整改的问题已作出检讨,相关问题整改情况领导班子一并进行了调度。截至目前,2018年度巡察整改方面的9个问题、新发现扶贫领域内的24个问题和新发现扶贫领域外的3个问题,均已经基本完成整改。

三是“纸面文章”、“口头整改”问题依然存在。补开主题讨论会走过场,针对“3个主题未开展讨论”问题提出2018年4月10前补开讨论会,实际直到5月11日才召开讨论会,会上每人只选择一个主题念念材料并无讨论环节,整改搞形式。“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仍不规范,2018年9月30日党员大会另附纸张记录,且无签到、无参会人数。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仍不到位,如因党组织关系不顺,3名班子成员未参与党内谈心谈话;2019年2月支部委员与党员谈心谈话记录直接机打3个问题并由被谈话对象填写回答,内容空泛,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员对“3个主题”开展了讨论,参会党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针对“讲政治我们怎么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亮剑承诺马上干”分别参与了讨论,通过开展讨论提高了思想认识,交流了学习心得;二是已补充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相关内容,并指定专人今后对“三会一课”会议进行规范记录;三是在本年度组织生活会前,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时任党支部书记同两名班子成员和一名支部委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时任党支部委员同3名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并手写谈话记录。

四是弄虚作假,甚至边改边犯。党课会议记录不实,如“三会一课”记录2018年12月27日支部书记上党课,支部书记工作笔记记录其当天参加其他活动,一名班子成员于12月25日至29日请假却仍有签到,查阅17本党员学习笔记均未见此次党课记录;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造假,2019年6月12日主任办公会和全体人员会会议记录内容完全一样。研讨材料造假,边改边犯,如2018年5月11日补开专题讨论会,一名党员的两个专题讨论材料抄袭网络范文,一名党员的发言材料中出现“为全县商务事业发展”字样,党员上报材料逐级严格把关的整改措施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时任党支部书记对党课会议不实问题作出书面检讨,并重新上党课;二是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召集人员参会,并指定专人规范记录会议记录。巡察反馈以后,无合并召开会议的情况,会议记录全部分开记录;三是两名党员写出书面检讨材料,并并重新撰写了研讨材料;四是今后对党员报送的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的发生。

3、巩固深化整改不力,未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未开展共性问题查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整改工作局限于反馈意见,未查摆面上共性、普遍性问题,也未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未做到举一反三、以点看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度街镇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涉及危房改造、项目运营、收益管理等方面,下一步将根据整改时限按时销号;二是已组织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支部及党员本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三是全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体检”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制度约束不够,缺乏长效机制。缺乏对问题原因的根源分析,缺少从源头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缺失制度约束的思想意识,未建立以制度制定和执行推动问题解决的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罗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树立责任担当、制度约束的思想意识;二是制定《扶贫开发工作资料汇编》,从扶贫资金、产业项目、金融扶贫、信息统计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建立以制度制定和执行推动问题解决的长效机制;三是在2020年建立起定期调度的机制,持续推进问题解决整改。

(二)新发现的问题

1、加强党的领导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模糊认识。扶贫办党支部成立以来,扶贫办主任一直不兼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职能定位为组织生活支部,行政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相互交叉,只能在行政会议上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导致党的领导缺位,党支部处于从属地位。特别是在2017年换届时,领导班子成员在初选中得票普遍较高,却在终选前纷纷表态不愿担任党支部职务,党的领导干部角色虚化弱化、核心作用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书面通知时任班子领导同志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已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目前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选党支部书记。

二是对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存在错误认知。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建引领作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认识存在误区。班子成员不愿担任党支部职务原因是集中精力抓扶贫业务,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区扶贫办领导班子在2018年开展过理论中心组学习,2019年后未再开展,此次“回头看”时又以扶贫办是党支部不是党组为由表示不需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二是已完成党支部换届,班子成员当选支部委员,下一步按照分工抓好支部具体工作;三是领导班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区扶贫办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工作学习计划》,开展了2019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学习材料已经报区委宣传部。

三是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2018年2月,区委部署“打造高效执行力”专题活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无相互批评、无问题清单。2018年初开展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不严不实,建章立制总结提升不足;个别班子成员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撰写的学习体会和发言材料存在抄袭现象。2019年初区委部署的“正气充盈、担当作为”专题活动只印发了《实施方案》等几个文件,活动开展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通知时任领导班子成员同志针对“打造高效执行力”专题活动问题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打造高效执行力”专题活动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二是严格落实《罗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三是相关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学习体会和发言材料,并作出书面检讨;四是对照《“正气充盈 担当作为”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区扶贫办组织了全体党员开展深学善思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等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了大调研大整改活动,明确2019年工作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及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开展“争一流、创先进”活动,建立《重点推进项目和“三个重点”推进情况统计表》,按要求向区委督委办报送情况;开展组织生活会、交心谈心活动,全体党员撰写组织“正气充盈、担当作为”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纪律作风体检活动,结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集中开展违规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补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经自我检查,未发生违规违纪的相关问题。

2、脱贫攻坚任落实不力。

一是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存有“偏差”。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特别是“精准”二字把握不够准确。

(1)扶贫方式方法不够精准。目前扶贫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存在模式化问题,难以做到因地制宜,扶贫项目选项困难,产业扶贫项目主要以光伏和蔬菜大棚为主,特别是光伏项目占比50%以上,大棚种植、加工车间等多采取资金托管方式、收益率普遍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新实施产业扶贫项目8个,其中资金托管项目2个,已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进行公证,确保托管资金安全;光伏项目3个;其他类3个。二是村级光伏电站因能提供清洁能源,国家政策支持;安装成本降低,实施操作简单;见效较快,使用年限长,运营保障能力强,收益相对稳定,资产管护方便等优点属于市扶贫办鼓励实施的产业项目;三是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29个电站都已完工并网,运营正常,帮扶带动159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带动“村增收、户脱贫”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四是我区的资金托管类项目年收益率平均为8%,在全市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现因托管期限已到、托管方不再继续使用等原因陆续收回6个资金托管项目资金,部分资金托管项目完成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并进行资产价值评估,确保扶贫资金无风险。

(2)扶贫政策把握不够精准。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到位,误认为政策兜底贫困户不需购买扶贫特惠保险导致册山街道87人未购买保险;沙沟社区扶贫特惠保险未覆盖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向84户贫困户发放富民农户贷,贷款全部用于奶牛托管项目,户贷企用,违反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市扶贫办要求,2018年扶贫特惠保险购买人员范围为2017年底继续享受脱贫政策并在“托底清零”活动中未被标识的贫困户,为其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对购买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户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册山街道针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到位和未覆盖2018年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具了情况说明,对扶贫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二是根据《2019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合作协议书》,对2018年底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已购买2019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已实现全覆盖;三是奶牛托管2019年度不再进行贴息,享受其他扶贫政策帮扶,2019年底全区动态调整后贫困人口未出现返贫;四是加强扶贫政策学习,提升政策把握精准度,以实现2020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全覆盖。

二是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乏力,调度督促成效较差。对镇街、区直部门的调度督促考核不到位,走访发现各镇街在贫困人口摸底、政策宣传和扶贫项目推动上比较被动;承担脱贫任务的区直单位对扶贫工作不重视、工作落实打折扣,如人社局就业扶贫弄虚作假、卫健局健康扶贫不实、商务局电商扶贫推进缓慢等。作为抓总部门,扶贫办对镇街、区直部门缺乏有效的督促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体检”专项活动,在街镇开展贫困人口摸底工作,并发布期通报督促街镇进行整改;规范贫困人口“一户一档”整理工作;结合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两摸底一核查”,精准到人,核实贫困人口底数;二是通过扶贫日、行业部门、媒体(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通过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进行宣传,加大对帮扶责任人的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帮扶责任人进一步履职尽责,推动加强政策宣传的效果;三是对各行业部门在日常扶贫工作中开展情况和年度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督促行业部门做好各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

三是扶贫底数不清,动态管理不足。

(1)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比对扶贫办提供的贫困户信息明细表和建档立卡贫户人口汇总表,发现2016年贫困人口两表数据相差531人、2017年相差182人,其中2017年末脱贫人口两表数据分别是147人和67人,相差80人。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不属实,已做相关说明。

(2)扶贫项目动态管理不到位。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分配表含道路建设资金分配计划,且6月份拨付了扶贫道路建设资金300万元,但未纳入项目库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目前已根据市扶贫办的指导,对2016年至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进行完善;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2019年度以后所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参照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规范提升。

四是扶贫项目论证、实施、维护、监管等方面问较多。

(1)项目论证不科学。如黄山镇蝎子山村旅游接待中心项目主体因选址不合理建成不到两年即被拆除;褚墩镇益膳房生态奶牛养殖示范牧场项目缺乏论证,扶贫资金付后未能实施;傅庄街道2018年度花卉苗木种植项目论证不充分,150万元项目结余资金达94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黄山镇蝎子山村旅游接待中心项目,募捐同等规模的资金整合使用到黄山镇2019年度镇级四期整合光伏项目中,现该项目已完成区级批复,正在建设中。其他事宜,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二是褚墩镇2018年益膳房生态奶牛养殖示范牧场项目,退回的省级扶贫资金已被规划使用到高都街道效峰菌业有机肥项目,该项目现已完工,现在运行正常;三是傅庄街道花卉苗木项目剩余资金94万元,已于2019年4月份退回到区财政局扶贫专户,并整合使用到傅庄街道产业孵化园新项目。

(2)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部分项目未办理招投标程序,如沂堂镇麒麟山村2018年田园综合体风情园高标准草莓大棚项目招投标未办理交易登记、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不属实,已做相关说明。

(3)项目实施疏于监管、推进不力,如2018年9个项目中有3个未按时完工且3个项目在审计时均未验收、未签订帮扶协议、未发放收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度麒麟山田园综合体风情园高标准草莓大棚项目,已于2019年3月20日进行最后区级验收,2019年3月27日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现在已发放收益;二是册山街道办事处“丰喜园有机果蔬种植项目”已完工,进行了镇级初验和区级验收,并于2018年9月29日发放了首次收益分红;三是傅庄街道办事处“花卉苗木种植项目”已于2019年3月20日进行区级验收,3月27日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现在已发放收益。

(4)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项目工程结算不实,如沂堂镇2016年度鲜切花种植大棚二期扩建项目等验收程序不规范,无验收明细;2017年华兴绿色有机蔬菜种植项目工程量测算无明细,大棚建设规格不一致,结算报告无签证等。

整改落实情况:前期,我区部分产业扶贫项目采取的区级验收程序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结算,依据第三方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区扶贫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出具区级验收报告。具体工程量清单和完成情况在《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中有体现,《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作为区级验收材料的一部分。2019年11月3日,全市产业扶贫项目规范提升培训会举办,培训会后,我区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对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规范提升,发现我区在项目验收程序中存在不足,如部分项目区级验收报告未附验收人签字、未附工程量清单、无验收明细,已进行完善。

(5)项目管护不到位,部分项目闲置、损坏甚至灭失,如沂堂镇麒麟山田园综合体风情园高标准蔬菜大棚项目、华兴蔬菜种植大棚项目、褚墩镇阳光雨露种植合作社草莓大棚项目均因管护不力出现损毁、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沂堂镇麒麟山田园综合体风情园高标准蔬菜大棚项目和华兴蔬菜种植大棚项目(二期),因合作社主要控制人被批捕,项目暂时闲置,无人经营。目前已成立问题整改工作组,查封该企业固定资产和账户,发动企业依法收购。现在一方面已找到接管企业,签订《代为经营协议》,对项目进行实际运营,解决项目闲置、损毁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对项目经营主体进行起诉,追回托管资金和欠缴收益。二是褚墩镇阳光雨露种植合作社草莓大棚项目为资金托管类项目,现该项目托管资金和欠缴的收益已上缴到位,按照政策要求,收回的资金重新规划使用到新的产业扶贫项目上。

五是实施方案质量不高,收益分配问题多发。

(1)编制的方案与实际实施偏差较大。全区共60个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了收益发放,实际发放名单与实施方案不同的项目达55个,黄山镇宇霖有机果蔬种植项目实际发放名单仅1户与原实施方案相同,且上述受益对象调整均未经镇审核并报区扶贫办备案。

整改落实情况:产业扶贫项目在实际收益的发放过程中,由于贫困户人员自然增加减少、动态调整等情况发生变化,会造成实际收益人与实施方案约定的人员不一致。接下来将严格执行“村级会议—村级公示—镇级审核”等相关程序,同时,为减轻基层报表负担,根据省扶贫办、市扶贫办指导意见,现在所有的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发放不需要再进行区级备案。

(2)收益发放难以保证,2016年7月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小额扶贫贷款并用该贷款偿还其它到期贷款,且公司存在未落实帮扶措施、贷款逾期等问题;区扶贫办对该公司审核监管不力,不仅不能保证贫困户收益,还为其支付30万元担保费,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扶贫办支付罗庄区农商行30万元担保费,根据了《关于全面深化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向市扶贫办请示2019年11月5日书面答复“罗庄区扶贫办可使用区级资金向罗庄区农商行支付不高于扶贫贷款金额2%的风险补偿金”;二是区扶贫办针对公司未能履行帮扶协议的问题,未对其进行贴息,该公司今后不再享受任何扶贫政策;三是针对该公司贷款用途、贷款结清的问题,罗庄农商银行出具了《关于蓝图家具扶贫贷款的情况说明》;四是市扶贫办《脱贫攻坚风险防范手册》中该公司作为“风险隐患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五是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加强对小额信贷工作和各类资金的监管,确保贫困户收益。

(3)收益发放远低于预期,2016年以来32个产业项目收益发放达不到预期,实施方案约定发放356.8万万元,实际发放253.9万元,少发放102.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实,造成统计的差额的主要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所有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写的收益包含两部分(燃煤标杆电费和国家补助),现在因为上级政策的原因,我区只有18个光伏类电站享国家补助,剩余电站暂时未有国家补助,造成了差额。此外,光伏类项目还因受天气等自然原因的影响,会造成实际发电收益和实施方案约定的发电收益不一致。二是针对部分项目有应分未分的情况,按照上级指导意见,项目收益分配要留有余地,不分光吃净、吊高胃口,能够保证贫困户稳定脱贫即可。三是有个别项目未按协议约定及时缴纳收益,存在滞后的情况。整改措施为:一是指导街镇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已到位项目的收益发放工作,避免收益滞留;二是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及时督促街镇按期收缴项目收益;三是新项目编制方案时,通过聘请第三方进行专业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预期受益,避免收益确定不合理的情况。

(4)存在发放不及时、错发等问题,2016年以来共向不符合条件的261户846名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人员发放产业扶贫收益分红,对精准识别和收益分红政策把握不准;沂堂镇后峰山村宏立种植专业合作社蔬果种植大棚项目和冷水沟村鲜切花种植大棚二期扩建项目2018年度收益至今仍未兑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山东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对于已经销号的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继续给予帮扶,促进稳定脱贫,2018年1月之前不存在享受政策和不享受政策之分。2018年之后根据动态调整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应需要调整为脱贫享受政策的户进行备案管理,落实好程序,可以按照脱贫享受政策对待。册山街道用项目收益发放的2户2人不是贫困户,现已将所发放的资金收回;二是经多次催办、督办后,沂堂镇后峰山村宏立种植专业合作社蔬果种植大棚项目和冷水沟村鲜切花种植大棚二期扩建项目的2018年度收益,已于2019年8月14日收缴到位,并及时组织相关村居进行了发放,发放工作已于2019年11月完成。

六是“两不愁三保障”方面仍存在短板。

(1)在住房安全方面,区委要求于2019年7月30日前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部建设完成,走访发现截止8月底部分危房仍未改造完成;区住建局无危房改造档案材料,危房改造资金预拨街镇,资金缺乏监管,风险很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因受雨季及台风“利奇马”影响,致使2019年危房改造延期,截止2019年9月底我区危房改造已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相关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全部在街镇留存收集整理。目前已完成区级验收,相关危房改造档案由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完善并保存;三是2019年危房改造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街镇提出资金申请,经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拨付街镇启动资金。街镇根据工程进度,依据相关程序支付施工单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四是为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精准,区扶贫办、区住建局于2019年9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信息核实的通知》,并根据入户抽查核实情况,于11月1日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有关信息重新核实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街镇重新逐户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在街镇上报核实信息后,区扶贫办又会同街镇扶贫办再次进行入户抽查核实相关信息,确保资金补贴严格按照《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执行。

(2)在居住环境方面,贫困户居住环境和卫生条件脏乱差、卫生厕所未改造,如走访高都街道薛庄一户贫困户院内杂草丛生,室内无法落脚,环境很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帮扶干部和工作区成员对贫困户环境卫生进行入户核实,并督促村支两委成员对薛庄14户享受政策的贫困户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二是按照行业部门职责,对接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改善居住环境问题,落实贫困村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是组织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贫困户家中开展卫生清扫、走访看望、亲情陪伴活动。

(3)在安全饮水方面,落实解决贫困群众饮水问题打折扣,如贫困户自来水“户户通”未落实到位,20个省定贫困村有8个设置取水点,部分取水点设置未达到要求,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罗庄区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区水务局作为牵头落实单位,第一时间组织编制了《罗庄区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予以批复并报市级主管部门许可;三是区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临沂市“市辖五区农村供水由市水务集团及五区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积极推进区政府与临沂市水务集团签订协议,明确由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及运营,区政府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拆迁、清障,并监督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协调督促临沂市水务集团完成招标,施工队伍于2019年10月24日进场施工,2019年11月25日已完成已建取水点贫困村通水入户任务。

(4)在基本医疗方面,走访沂堂镇发现15个村存在违规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违规收取的保险金已于2019年9月19日前集中返还给贫困户个人;二是区医保局于2019年8月2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缴费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除沂堂镇以外的其他街镇所有违规收取的保费也已经全部退回,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此类问题不在发生。

七是宣传不到位,贫困户知晓度、满意度不高。扶贫政策入户宣传不到位、不及时。走访西迷龙村发现,贫困户不知道特惠保险政策,保单也未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不清楚享受何种政策和帮扶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通知帮扶责任人将保单粘贴到“一户一档”档案中;二是10月17日扶贫日通过短信等形式进行扶贫宣传;三是开展“三明三清三个一”活动,推动加强政策宣传的效果;四是对帮扶责任人进行抽查,相关问题以通报的形式下发街镇,督促帮扶责任人进一步履职尽责。

3、脱贫攻坚作风不务实

一是扶贫系统上下不贯通,扶贫干部队伍不稳定、帮扶干部作风不实,存在畏难、厌战情绪。扶贫政策传达不畅,走访镇街和村居发现,扶贫干部对扶贫基本知识和相关流程不了解。各镇街和区直部门扶贫干部流动频繁,力量配备薄弱,工作衔接不好,如黄山镇2019年2月以来连续更换4名分管领导,镇街干部抵触扶贫工作、不愿接手。贫困户帮扶干部入户走访表面化,甚至不走访,缺乏责任担当,如走访冷水沟村,发现扶贫手册多为空白,贫困户不知道帮扶干部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全区扶贫干部发放《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加强扶贫干部思想教育;二是开展“三明三清三个一”活动,推动加强政策宣传的效果。对帮扶责任人进行抽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发给各街镇;三是十四届第100次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主要领导要求保证扶贫干部队伍稳定性。

二是担当作为、抓落实作风欠缺。领导班子对“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工作理念理解不深,对扑下身子抓落实的务实作风抓的不紧。

(1)扶贫领城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开展不深不实,此次“回头看”发现,各镇街、区直部门、村居扶贫工作作风不务实、不认真、不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专项治理发现了一些问题,但不重视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远达不到专项治理预期成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活动,对行业扶贫保障不利、调研指导不足、资金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是建立问题台账并逐一销号;三是傅庄街道大柱山村党支部书记扣发群众危房改造补助金作为村委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巡视巡察、审计督导等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坚决、不彻底,老问题没解决,再检查又成新问题,如巡察指出临沂祥瑞瓷业有限公司小额信贷项目存在30户贫困户未收到帮扶款问题,目前仍有2户未整改到位且扶贫办还将贷款担保金10万元直接支付给该公司;巡察指出个别小额信贷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2018年1月和3月富民生产贷和富民农户贷贴息审批表依然无签字;审计指出扶贫项目收益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如沂堂镇2018年度麒麟山草莓大棚项目2018年有8个月的收益未收取,至今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问题部分不属实,相关情况已写情况说明。对2018年1月富民生产贷贴息审批表的扶贫办、财政局、金融机构审核意见经办人签字处进行补签,对2016以来的金融扶贫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的梳理完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已全部整改完成。沂堂镇麒麟山草莓大棚2019年4月才通过区级验收,交付使用,故2018年度没有产生收益。以后,在项目收益到期前对街镇及时提醒,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扶贫效益。

三是工作作风浮漂,材料弄虚作假。2019年2月25日沂堂镇麒麟山扶贫项目整改报告写明“沂堂镇已将整改材料提交中介公司”,3月31日整改台账又指出“沂堂镇至今未把整改材料提交中介公司”,前后矛盾;2018年工作总结中指出“傅庄街道花卉苗木种植项目验收时完成90%”,现场核实该项目只实施了37%,虚假报告;傅庄街道花卉苗木种植项目贫困户签字摁手印的收益分配台账金额为8.4万元,实际发放4.2万元,虚报收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查阅单位审计组存档的材料,我单位最终留存的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一致。因失误,提供给巡察组的2月25日的报告和3月31日的台账,不是最终定稿,造成了报告和台账信息不吻合;二是2018年的工作总结中写到傅庄街道花卉苗木种植项目验收时完成90%,指的是当时流转地块的完成率,因前期测算不准,流转的地块无法完成总投资量,只能进行据实结算验收,该项目原预算150万,最终只结算拨付53万。下一步将严格项目库入库评审、并邀请第三方对实施方案中的预算进行评审,对项目进行精准预算,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3、傅庄街道花卉苗木种植项目,街道已对该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重新进行公示,并建立完善了相关台账,完成贫困户的签字确认。

四是精简会议文件不到位。2017年召开主任办公会、全体人员会等76次,2018年82次,2019年截止7月份52次,会议频繁,缺乏计划性。近三年来发文数量也偏多,存在重复发文,如2018年、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均两次发文,2018年11号、13号文因对象不同相同内容两次发文;会议记录不规范,多本混记,做不到原汁原味,内容多为议事过程而少定事结果;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和报备制度,如2019年3月25日支出印刷费用2.2万元,无研究和报备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计划性。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区扶贫办有计划的召开主任办公会和全体人员会议;二是2019年发文15个,符合中央和省、市关于精文简会发文件数量要减少1/3以上的要求;三是2019年12月27日区扶贫办通过协同办公系统面向各街镇、各部门单位发送《关于宣布废止罗扶办发〔2018〕1号等3个文件的通知》,明确3个文件废止;四是由专人负责主任办公会、全体人员会议的记录,并做到专本记录,做到原汁原味;五是2019年6月3日、11月14日和12月16日,分别向区纪委第四派驻组报备了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的情况。2020年向区纪委第四派驻组报备了两次资金使用计划。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联系贫困群众,将涉及贫困群众的“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解决的问题不反弹、整改取得的成绩不滑坡,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实现整改工作长效化,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脱贫攻坚的强劲动力。

罗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