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罗庄区沂堂镇恒丰农资经营部法人王恒芳提交的农药经营行政许可申请,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05月07日- 2020年05月12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539-7105599反馈。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05月07日
附件:罗庄区拟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名单
罗庄区拟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名单
许可证编号 |
门店名称 |
法人姓名 |
经营地址 |
37131120109 |
罗庄区沂堂镇恒丰农资经营部 |
王恒芳 |
罗庄区沂堂镇南沂堂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