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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罗庄区民德农资经营部法人张民德提交的农药经营行政许可申请,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办理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04月01日- 2020年04月08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539-7105599反馈。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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