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区直、市驻罗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评选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良好家风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二)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四)新时代沂蒙红嫂评选条件
1、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自觉传承和践行红嫂精神,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各条战线和各个领域业绩卓著,为建设富强和美新罗庄作出重大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和社会上有广泛影响,在妇女中有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家庭中自觉传承良好家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助人为乐,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三、评选办法
各街镇、区直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的评选表扬活动,确保评选出的“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符合民意,有代表性。街镇根据名额分配推报“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区直各部门择优推报“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由区妇联进行评选表扬(已经获得区级及以上表扬的不再重复推报)。
四、评选要求
(一)各街镇、区直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评选材料、召开会议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要抓住评选契机,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扬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扬活动中,参与评选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
(二)各街镇、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扬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做到好中选优。区直各部门推报“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各街镇推报“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
(三)申报区级“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均须填报推荐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并且报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同时上报本单位及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表扬会的图片、受表扬的“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新时代沂蒙红嫂”名单等资料电子版。上述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区行政办公大楼1301区妇联办公室。
联 系 人: 盛中玲
联系电话:8246589(706589)
邮 箱:lzqfl@ly.shandong.cn
附件: 1、罗庄区“好媳妇”推荐表
2、罗庄区“好婆婆”推荐表
3、罗庄区“最美家庭”推荐表
4、罗庄区“新时代沂蒙红嫂”推荐表
中共罗庄区委宣传部
罗庄区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