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罗庄区国家级粮改饲项目申报预备通知
编辑:罗庄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19-07-15    点击:[]

为提前做好2019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摸底、申报与实施工作,根据省市往年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提前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实施主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实施主体为养殖场的:

1.规模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要求执行: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

2.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两者名称地址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土地证明;

4.现有基础条件需满足收贮需要且在罗庄区辖区(含高新区)范围内。

(二)项目申报实施主体为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的:

年销售5000吨以上,贮存地点需在罗庄区辖区(含高新区)范围内。

二、实施内容

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的青贮收贮工作,支持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合作社。支持青贮全株玉米、苜蓿、燕麦、豆类等。

三、补助标准

按照2019年临沂市粮改饲实施方案要求给予补助。

四、申报程序

满足项目申报实施主体要求的养殖场户、收贮合作社可以书面提出申请,申请需如实且列明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证照情况、养殖畜种及数量情况、青贮池窖情况及其他现有生产基础情况,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于7月20日前上报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五、申报审核

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收到申报申请后,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对企业申报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作为2019年项目承担备选单位;审核合格的,纳入2019年项目承担单位备选名单,待2019年临沂市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后,根据新申报要求,组织备选名单企业编制实施方案。

六、说明

本通知为预备通知,待2019年临沂市实施方案印发后,申报条件如有冲突之处,以新方案为准。

联系人:远德龙 电话:15376011065 邮箱:lzqxmj11@ly.shandong.cn

罗庄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