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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同志:
您于2019年4月24日反映的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镇窑北头村东北,沂州集团对过,宋某某、朱某某化工作坊,无手续,加工一种黑色粉末,有异味,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堆放过程中扬尘特别大”的举报事项申请书已收悉,经过认真审查,我局予以受理,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反馈于您。
特此告知。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
2019年5月7日
省内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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