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下称《纲要》)及省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区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清理原则
本次清理范围是全区现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了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清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保持一致和协调;(2)坚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与要求;(3)坚持发扬民主,公开清理,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4)坚持全面清理,有件必查,保证清理质量。
二、清理工作基本要求
本次清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纲要》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平竞争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和要求,切实解决制度建设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努力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制定时间较早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要进行相应修改或废止:(1)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2)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项目或者措施的;(3)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或者有违社会公正公平的;(4)没有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5)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已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6)与国家和省有关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7)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或者脱离工作实际的。
三、清理方式和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清理坚持“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拟废止、拟修改和拟继续有效的建议,于10月30日前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附件2)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完成后,提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拟清理结果建议,报区政府研究。区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自行清理,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清理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牵头负责的科室和人员,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电话:区法制办 郭蒙 8246911
地 址:区委大楼203办公室
附件:1、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3、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发文号 |
登记编号 |
发文时间 |
1 |
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政府办 |
罗政发〔2013〕28号 |
LZDR-2013-001001 |
2013.10.21 |
2 |
罗庄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 |
国土分局 |
罗政发〔2014〕24号 |
LZDR-2014-001001 |
2014.06.13 |
3 |
罗庄区水资源管理办法 |
水务局 |
罗政发〔2014〕30号 |
LZDR-2014-001002 |
2014.07.01 |
4 |
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 |
法制办 |
罗政办发〔2014〕85号 |
LZDR-2014-002002 |
2014.11.05 |
5 |
罗庄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
水务局 |
罗政发〔2015〕25号 |
LZDR-2015-001001 |
2015.12.01 |
6 |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
政务服务中心 |
罗政发〔2015〕31号 |
LZDR-2015-001004 |
2015.12.22 |
7 |
罗庄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 |
民政局 |
罗政办发〔2015〕70号 |
LZDR-2015-002001 |
2015.07.30 |
8 |
罗庄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 |
民政局 |
罗政办发〔2015〕101号 |
LZDR-2015-002002 |
2015.11.09 |
9 |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
政务服务中心 |
罗政办发〔2015〕125号 |
LZDR-2015-002003 |
2015.12.21 |
10 |
罗庄区专利补助和奖励办法 |
科技局 |
罗政办发〔2015〕117号 |
LZDR-2015-002005 |
2015.12.15 |
11 |
罗庄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 |
国土分局 |
罗政办发〔2015〕123号 |
LZDR-2015-002007 |
2015.12.17 |
12 |
罗庄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
事管局 |
罗政办发〔2015〕122号 |
LZDR-2015-002009 |
2015.12.17 |
13 |
罗庄区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 |
事管局 |
罗政办发〔2015〕124号 |
LZDR-2015-002010 |
2015.12.17 |
14 |
罗庄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
编办 |
罗政办发〔2015〕119号 |
LZDR-2015-002011 |
2015.06.08 |
15 |
罗庄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 |
科协 |
罗政办发〔2015〕92号 |
LZDR-2015-002012 |
2015.10.22 |
16 |
罗庄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水务局 |
罗政办发〔2016〕10号 |
LZDR-2016-001001 |
2016.03.15 |
17 |
罗庄区涉税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
财政局 |
罗政办发〔2016〕47号 |
LZDR-2016-002001 |
2016.06.01 |
18 |
罗庄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养护管理办法 |
交通分局 |
罗政办发〔2016〕51号 |
LZDR-2016-002002 |
2016.06.23 |
19 |
罗庄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
法制办 |
罗政办发〔2016〕53号 |
LZDR-2016-002003 |
2016.08.01 |
20 |
罗庄区市政消火栓更新及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
消防大队 |
罗政办发〔2016〕85号 |
LZDR-2016-002004 |
2016.11.25 |
21 |
罗庄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
财政局 |
罗政办发〔2017〕38号 |
LZDR-2017-002001 |
2017.04.27 |
22 |
庄区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审计局 |
罗政办发〔2015〕121号 |
LZDR-2015-002006 |
2015.12.17 |
附件2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拟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拟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继续有效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备注:
1.编号一栏填写区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的编号(LZDR-20XX-00X0XX)。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