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庄区法制办    发布日期:2018-10-09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下称《纲要》)及省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区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清理原则

本次清理范围是全区现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了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清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保持一致和协调;(2)坚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与要求;(3)坚持发扬民主,公开清理,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4)坚持全面清理,有件必查,保证清理质量。

二、清理工作基本要求

本次清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纲要》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平竞争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和要求,切实解决制度建设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努力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制定时间较早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要进行相应修改或废止:(1)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2)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项目或者措施的;(3)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或者有违社会公正公平的;(4)没有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5)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已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6)与国家和省有关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7)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或者脱离工作实际的。

三、清理方式和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清理坚持“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拟废止、拟修改和拟继续有效的建议,于10月30日前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附件2)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完成后,提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拟清理结果建议,报区政府研究。区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自行清理,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清理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牵头负责的科室和人员,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电话:区法制办 郭蒙 8246911

地 址:区委大楼203办公室

附件:1、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3、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发文号

登记编号

发文时间

1

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政府办

罗政发〔2013〕28号

LZDR-2013-001001

2013.10.21

2

罗庄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

国土分局

罗政发〔2014〕24号

LZDR-2014-001001

2014.06.13

3

罗庄区水资源管理办法

水务局

罗政发〔2014〕30号

LZDR-2014-001002

2014.07.01

4

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

法制办

罗政办发〔2014〕85号

LZDR-2014-002002

2014.11.05

5

罗庄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水务局

罗政发〔2015〕25号

LZDR-2015-001001

2015.12.01

6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

罗政发〔2015〕31号

LZDR-2015-001004

2015.12.22

7

罗庄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

民政局

罗政办发〔2015〕70号

LZDR-2015-002001

2015.07.30

8

罗庄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

民政局

罗政办发〔2015〕101号

LZDR-2015-002002

2015.11.09

9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

罗政办发〔2015〕125号

LZDR-2015-002003

2015.12.21

10

罗庄区专利补助和奖励办法

科技局

罗政办发〔2015〕117号

LZDR-2015-002005

2015.12.15

11

罗庄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

国土分局

罗政办发〔2015〕123号

LZDR-2015-002007

2015.12.17

12

罗庄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事管局

罗政办发〔2015〕122号

LZDR-2015-002009

2015.12.17

13

罗庄区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

事管局

罗政办发〔2015〕124号

LZDR-2015-002010

2015.12.17

14

罗庄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编办

罗政办发〔2015〕119号

LZDR-2015-002011

2015.06.08

15

罗庄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

科协

罗政办发〔2015〕92号

LZDR-2015-002012

2015.10.22

16

罗庄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水务局

罗政办发〔2016〕10号

LZDR-2016-001001

2016.03.15

17

罗庄区涉税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财政局

罗政办发〔2016〕47号

LZDR-2016-002001

2016.06.01

18

罗庄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养护管理办法

交通分局

罗政办发〔2016〕51号

LZDR-2016-002002

2016.06.23

19

罗庄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法制办

罗政办发〔2016〕53号

LZDR-2016-002003

2016.08.01

20

罗庄区市政消火栓更新及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消防大队

罗政办发〔2016〕85号

LZDR-2016-002004

2016.11.25

21

罗庄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局

罗政办发〔2017〕38号

LZDR-2017-002001

2017.04.27

22

庄区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审计局

罗政办发〔2015〕121号

LZDR-2015-002006

2015.12.17

附件2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拟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原因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拟修改原因









(三)拟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拟修改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一)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废止原因











(二)拟修改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拟修改原因











(三)继续有效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备注:

1.编号一栏填写区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的编号(LZDR-20XX-00X0XX)。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