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四项措施狠抓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风险防控。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罗庄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构建区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区政府制定了《罗庄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罗办发〔2017〕132号)、《罗庄区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罗政报〔2018〕20号),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研究制定措施对部分存量债务,明确政府应承担的债务额,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严格控制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禁通过平台公司融资、出具担保承诺、向企事业单位借款等方式违法违规进行举债融资。科学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避免透支未来财力,造成财政不可持续,形成财政支付风险。编制了《罗庄区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全区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同时,通过争取上级和筹措本级资金,将偿债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偿还各类政府性债务资金。2018年,共申请上级债券7.19亿元,目前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是严格程序把关,严控新增政府债务。严格规范政府举借行为。认真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争取省财政发行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借债务,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严格政府担保承诺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企业的回购(BT)协议提供担保,不得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担保承诺行为。严格债务预算管理。认真做好还本付息测算,对地方政府债券本息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按时偿还债务本息,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债务信息公开。自2015年,根据预决算公开要求,每年对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培植增量税源,提升偿债能力。区政府确立了工业发展“1516”工作思路,制定了骨干企业发展“龙虎榜”激励机制,设立了规模1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大力实施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不断壮大财政收入规模,全区政府偿债能力明显增强。2017年,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33亿元,可比增长11.4%。今年1—8月份,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7亿元,完成全年收入计划的88.16%,同比增长30.33%,为及时有效地偿还地方政府性债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罗庄区财政局皮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