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水务局、罗庄区发改局联合印发《罗庄区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罗庄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7-19    点击:[]

为推进罗庄区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取用水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取用水环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的工作要求和省水利厅“三个十”攻坚行动部署,近日,罗庄区水务局、罗庄区发改局联合印发《罗庄区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

《方案》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强取用水户信用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激励惩戒为目标,建立科学高效的罗庄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取用水环境,促进取用水领域健康有序发展,为加快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保障。

《方案》重点从3个方面对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罗庄区水务局和各街镇作为评价主体,对年取水许可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用水户开展信用评价。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及进度要求。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评价,区水务局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向全区公示取用水户信用评价结果,取用水户应于每年6月底前依法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

《方案》强调,要将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作为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健全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相关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