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反映农业大灾保险实施情况存在困难及建议
罗庄区目前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对稳定农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农业大灾保险的实施,存在以下困难:
一、存在的问题
(一)投保意愿低。一是农户风险意识偏弱。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控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投保积极性不高。二是理赔门槛偏高。在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发现,有很多农户抱怨赔款门槛过高。以水稻为例,实际损失率在损失超过30%才按比例赔付,70%以上才全额赔偿。由于损失三成以上的年景非常少,农民觉得不仅没享受到财政补贴的实惠,还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三是赔偿金额偏低。相对于其他险种来说,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对农户不具备较强的吸引力,导致农户不愿参保。
(二)经营成本高。农业保险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人力成本远高于其他类型保险。一是农户较分散。农业保险面向的是农村地区,而农户居住一般都比较分散,挨家挨户收取保费工作量非常大,且收费成本远远高于所收保费。二是网点不完善。各保险公司均只在县区一级设立分支机构,没有延伸到街镇,未建立较为完善的镇村服务网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三是技术要求高。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决定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从开始的标的物测量到最后的定损理赔,要求农险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业务知识,也要懂农业生产,无形中提高了经营的人力成本。
(三)操作难度大。一是勘灾难。农业生产过程中,生产对象的生命力比较脆弱,抗灾能力较差。不仅受多种灾害影响,而且其发生频率较高,损失范围较广,使得农业保险的理赔具有集中性,导致勘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人手短缺的情况。二是定损难。由于生产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差异、动植物所处生长阶段不同、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影响,合理定损本就非常困难。加上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线长面广,一般采取抽样的方式来核定损失程度,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真实的损失,以致部分农户对定损结果不认同,出现扯皮的现象。三是理赔程序繁琐。从投保农户报案、勘灾定损、张榜公示,到最后赔付,有时需要近两个月的时间,这就使得农户可能错过最佳的补植补种时间。
(四)监管不到位。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权利对保险公司及其业务实施常态化监督,出现监管缺位的现象。
二、建议
(一)完善补贴政策。一方面,建议逐步取消区级财政资金配套的规定,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另一方面,探索对保险公司给予管理费用补贴,减轻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其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二)提高保障水平。一方面,改善保险产品。针对农户的不同需求,按照“少缴少赔、多缴多赔”的原则,提供不同档次的农业保险产品,政府可按原有比例增加保费补贴,提高农业保险的最高赔付额。另一方面,降低理赔门槛,可以极大地增加农户投保的积极性。
(三)健全服务网络。建议以街镇农业综合服务管理站为平台,设立农业保险代办点,并发展一批街镇农业保险专(兼)干和村级协保员,主要职责包括发放农业保险宣传资料,让农户知道怎么投保、交多少保费、如何索赔等;挨家挨户收取保费,核对农户承保信息并登记造册、发放保险卡;灾害发生后查勘灾情,上报受损情况等。另外,在健全保险服务体系的同时,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切实提高保险理赔效能,让广大农户都能享受到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
(四)强化监督管理。由于农业保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强化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建议明确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宣传部门要强化宣传力度,提升农民自觉参保意识;农业部门要加强培训和防范措施,及时参与勘损鉴定;财政部门确保保费足额收缴,理赔及时准确;保险公司要确保农业保险规范运行。
罗庄区农业局狄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