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称《条例》),加快法治罗庄建设进程。近期,罗庄区普法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制定规范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通知》(罗普法办〔2017〕8号),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责任。
二是进行广泛宣传。协调区委宣传部,借助《罗庄通讯》媒体平台,刊登《条例》全文。与此同时,通过协调办公系统将《条例》进行下发,进一步扩大全区知晓率。
三是保障学习成效。以开展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学习考试工作为契机,将《条例》纳入普法学习考试内容,检验全区领导干部学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