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规定出台以来,罗庄区中小学、幼儿园纷纷响应,学校相关负责人主动同学生一起用餐,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值班表陪餐,每天陪餐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检查食品卫生,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并在10分钟后在登记表中记载食用后的情况。测温留样后,食堂才正式开放。在陪餐过程中,陪餐人员及时收集学生对食堂饭菜口味、员工服务态度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菜肴的口味,真正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可口的午餐和温馨舒适的用餐环境,提升学生和家长对午餐的满意度。学校还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形成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合力,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陪餐制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有助于建立起学校食品安全的风险防控体系,让孩子们吃得更安全、吃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