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03日13时26分许,杜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沂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河西路路口时,与在路南由东向西行驶向北过路的韩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韩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杜某某弃车逃逸。
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通过调取事故现场周围监控资料,以及大量的走访排查,最终确定肇事嫌疑人杜某某。
杜某肇事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离家出逃到外地。办案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对其亲属做工作,讲政策、讲法律,规劝杜某投案自首。
经过不懈努力,迫于压力,2月20日上午,嫌疑人杜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杜某某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