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司法局、罗庄区普法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编辑:罗庄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12-05    点击:[]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新修正之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罗庄区司法局、罗庄区普法办紧紧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区委常委、罗庄街道党工委书记庄少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庆明、区政协副主席何雪、区法院院长陈思贤、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平等到现场参加活动。

此次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了多种形式、运用了多种载体进行。一是罗区司法局、罗庄区普法办联合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我区迎宾大道及通达路南路路段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区8个司法所在各自辖区内同步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设立宣传站及法律咨询台等,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读本、《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宣传资料。二是多项活动同步开展,确保法治宣传活动辖区全覆盖。制作宣传车在各街镇巡回宣传,同时组织50余名普法志愿者在全区大型企业及社区、学校统一发放宪法读本进行法律宣传。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讲宪法活动,各法律顾问在各自负责的村居进行专项法律服务。三是组织开展“宪法在我心中”万人签名活动。面向全区群众、机关单位人员等开展签名活动,大家纷纷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横幅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共同承诺尊崇宪法、拥护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此次活动,共设立宣传站点110个,出动宣传车6辆,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