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9日下午,罗庄交警大队依法刑拘5名醉驾人员。
2018年10月14日21时35分,陶某驾驶鲁Q40370牌照的白色“捷达”牌小型轿车,在罗庄区沿湖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四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四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陶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9月14日22时24分,张某某驾驶鲁QW67Q5牌照的黑色“吉利”牌小型轿车,在罗庄区沿湖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四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四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4.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9月24日21时13分,钱某某驾驶鲁QR19X0牌照的白色“风神”牌小型普通客车,在罗庄区沿湖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四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四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钱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08月16日14时43分,孙某某驶鲁QA067R牌照的灰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在罗庄区沿临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付册路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孙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8月30日00时19分,颜某某驾驶鲁Q78Q39牌照的绿色“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在罗庄区沿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罗五路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颜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5.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