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住建局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为保证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结合前期工作开展的情况及上级要求,进一步排查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
(一)承揽工程、施工工程方面
1、招投标领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对其他企业采取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让其分标、退标、废标,工作人员充当黑社会保护伞,频频让保护单位中标等行为。
2、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行阻扰施工、煽动闹事、非法上访、要挟政府;在材料供用方面强占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市政、公用工程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的行为。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
1、利用拖欠工程款、材料款、恶意殴打讨薪工人的,群众反映强烈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工程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的行为。
2、利用掌握信访知识、上访经验,唆使信访人员要挟政府,达到个人目的,收取好处费的行为。
(三)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行为。暴力抗法方面、充当“保护伞”方面。
要求全区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等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认真排查梳理工程中的案件线索,及时上报信息。对项目及企业中存在以上三个方面内容中的上访事件或上级转办事件,因未及时排查上报线索造成工作被动甚至恶劣影响的,将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