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一些驾驶人怀着侥幸心理仍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4月10日,大队拘留三名涉嫌无证驾驶人员。
3月7日18时05分许,车牌号为鲁QK95E5的小型面包车在双月园路与湖东二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该驾驶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3月27日21时30分许,张某某驾驶鲁QB51R0小型轿车行驶至罗庄区湖东路与工业路路口时,因无证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此时民警张某某神色慌张车内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李某某属酒后驾驶。因其行为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酒后驾驶。
3月27日20时21分许,张某某驾驶鲁Q270Q6小型轿车行驶至罗庄区罗五路与工业北路路口时,因无证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由于李某某身上带有酒气,于是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张某某属酒后驾驶。因其行为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酒后驾驶。